国寿岁岁赢少儿年金保险的条款 投保规则+保险责任!

对于投保人而言,购买任何一款保险产品,首要了解的便是它的条款,接下来,希财为您带来国寿岁岁赢少儿年金保险的条款。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十三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关爱教育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每年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关爱教育金。

2、成才教育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二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二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每年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成才教育金。

3、特别教育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十八周岁和二十二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分别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和12%给付特别教育金。

4、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5、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a、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b、本合同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