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老年防癌保险条款 犹豫期为10天

父母在年老之后,由于各项身体机能有所下降,患上癌症的风险也大大增加,因此不少子女都会为老人投保一份防癌保险,那么泰康人寿泰康老年防癌保险条款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泰康老年防癌保险条款

1、投保年龄

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为50周岁至75周岁。

2、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5年或10年,最高可续保至90周岁。

3、等待期

自本合同生效日起180天内为等待期,若被保人在等待期内发生疾病,无论治疗是否发生在等待期内,保险公司均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零时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向您无息退还保险费。

5、保险责任

泰康老年防癌保险主要提供恶性肿瘤保险金和原位癌保险金保障,比如一旦罹患合同中约定的恶性肿瘤,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要是罹患原位癌,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的30%给付保险金,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它只理赔1次。若不幸身故,那所交保费给付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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