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健康福满人生条款 犹豫期为15天

任何一款产品都有其相对应的保险条款,并事关以后的赔付范围。当然人保健康福满人生也不例外,那么人保健康福满人生条款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人保健康福满人生条款

1、被保险人范围

凡投保时出生满28天至55周岁,身体健康的个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保险期间

本合同保险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5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止。

3、基本保险金额

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共同约定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经被保险人同意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4、保单红利

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5、犹豫期

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单之日起有15天的犹豫期。如果投保人在此期间内向本公司书面申请撤销合同,本合同不产生效力,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6、保险责任

人保健康福满人生保障全面,可提供生存保险金、关爱保险金、满期保险金、普通身故保险金和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障,并且还可享受保险公司经营红利。

从第五年可按已交保费的20%领取一笔生存金,第6年-65周岁,67-74周岁每年可按基本保额的100%领取生存金。若是在在66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若生存且合同有效,保险公司按已交纳的保险费金额的20%给付关爱保险金。并且在75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若生存且合同有效,保险公司按已交纳的保险费金额的60%给付满期保险金。除了可提供普通身故保障外,还可提供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