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福享金生条款介绍 犹豫期为15天

太平福享金生作为一款年金理财保障产品,除了可保身故和全残外,保单满5年后,还可年年领钱领至88周岁,其中退休后的养老金领取比例高达保额的80%。那么太平福享金生条款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太平福享金生条款

一、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28日至53周岁。

二、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4零时止,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三、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在投保时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四、犹豫期

您在收到本合同并签收之日起可享有15日犹豫期,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在我们收齐相关文件和资料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在扣除10元工本费后,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

五、保险责任

太平福享金生提供生存保险金、祝寿金、特别关爱金和身故保险金保障。

若第5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按已交保险费的2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若第6年—59周岁,每年按20%保额给付一般生存保险金。

养老生存保险金:60—69周岁,每年给付40%保额,70—79周岁,每年给付60%保额,80—88周岁,每年给付80%保额。

若被保人88周岁仍生存,祝寿金按已交保费给付。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合同定义的全残,根据生存保险金给付方式特别关爱金,也就是说每年可领取保险公司给付全残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保险期间内身故,按已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金额者给付。

总结:从文章中了解到,太平福享金生的投保为出生满28日至53周岁,保障至88周岁,并提供提供生存保险金、祝寿金、特别关爱金和身故保险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