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公积金贷款流程

1、建行公积金龙卡申请流程

可职工所在单位统一申请办理,或由符合条件的职工个人到建行指定网点申请办理。

2、建行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申请流程

由符合条件的个人及配偶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与建设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协议书》,建设银行按照约定,定期(按月、季、年均可)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归还职工个人的住房贷款,或划入本人还贷委托扣款账户。

3、建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

①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建设银行负责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

②签订合同。借款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建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选用委托扣款方式的借款人须在建设银行开立龙卡或储蓄账户。

③抵押登记和保险。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建设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合同公证及住房保险等手续。

④支用款项。建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并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人售房款专用账户或其他指定账户内。

⑤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委托建设银行分期扣款或到建设银行柜面,按期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⑥合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借款人可向建设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部门提出变更借款期限、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等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建设银行为借款人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⑦贷款结清。建设银行为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借款人取回抵押登记证明等文件,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等手续。

4、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流程

①开户。职工个人所属单位,按规定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缴存登记后,到建设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②汇缴。职工个人所属单位按照核定的缴存金额和缴存人数到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

③支取。职工个人提交提取申请材料,经所属单位审核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建设银行为职工个人办理资金支取手续。

④转移。职工因工作调动等,转入单位为职工个人提交账户转移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或建设银行审核后,为职工个人办理账户转移业务。

⑤基数调整。职工个人所在单位提交用于调整基数的资料,建设银行审核无误后,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⑥结息对账。建设银行按规定和要求对职工个人账户进行账户结息,定期与客户核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缴存和提取使用情况。

⑦账户查询。建设银行向职工个人发放公积金龙卡和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对账簿),职工个人到建设银行网点查询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情况或利用建设银行电子渠道自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