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超过两年怎么处理?还受法律保护吗?

  小编举例向大家说明:4年前,万先生一个朋友因做生意向我借了3万元钱,当时口头约定一年后归还,但后来因其生意赔本一直没有归还,万先生也因朋友之间的面子问题一直未向其索要。听说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超过两年不再受法律保护。那么,万先生现在可以采取哪些办法保护债权?

  首先,可以与其朋友达成还款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的规定,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其次,可以让债务人在借条上重新签字,对原债务进行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中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再次,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只要债务人在诉讼中未提出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理由,人民法院一般不主动援引诉讼时效制度来驳回你的诉讼请求。

  最后,也可以直接向债务人索要债务。因为超过诉讼时效只是消灭胜诉权,但并不消灭彼此之间的债权债务,仍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